索取号:QE8315000-2009-001 发文字号:重府〔2009〕31号 发文日期:2009-5-21
各村(居)、公司及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青浦区委宣传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浦公安分局、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区总工会、共青团青浦区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公司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指示精神和区委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6月1日至6月30日重固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1、6月1日至6月7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进行一次黑板报评比);
2、6月上旬对区镇安全生产消防重点单位进行督查;
3、6月中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防火应急预案演练;
4、根据区安监局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500名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5、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区六部门的有关活动,组织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检查,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和事故易发单位的检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本镇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积极参加区“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村(居)、公司及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7月1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镇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青安监管【2009】13号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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